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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26 17:37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统筹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专题研究并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单位)及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等,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督查,全面落实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实时掌握整改进度,重点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严格执行问题整改销号和督导检查制度,对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加强对面上整改工作的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中共计33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仍需长期整改任务2个;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7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科技创新统筹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意见》和《政策》于9月23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根据市领导有关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正式印发。根据《意见》《政策》,以把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建成创新“核中之核”为战略牵引,会同盐南高新区成立工作专班,在上海举办2024盐城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上海)创新合作推介活动,揭牌成立85名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技术委员会。编制风光氢储碳海农“三图三清单”,组建招商小组全力招引重大项目,新签约中科院氢能装备智造基地、北京通泰风电技术研发总部、中国能建沿海区域总部、艾博特瑞全钒液流电池研发等一批产业项目。统筹推进会客厅建设,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行业专家,围绕“风光氢储碳海农”七大领域召开6场研讨会,帮助对接60多家龙头企业的最新前沿技术。二是依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出台《盐城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市级科技项目支持布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三是出台《盐城市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办法(试行)》《推动全市省级以上高新区高质量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指导高新区围绕在班子建设、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园一策”改革方案。盐城高新区牵头,淮河生态经济带17家国家高新区联合成立高新区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建湖高新区获批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环保高新区入选省碳达峰碳中和首批试点园区,清华大学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团队荣获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和第49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奖金奖。

2.关于“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情况及发展趋势,编制创新图谱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南。编制发布“大尺寸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研发”“面向深远海集成式大功率中速永磁风力发电机关键技术研发”“甲醇重整富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等11项“揭榜挂帅”榜单;启动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共97个项目申报,其中揭榜挂帅项目8项、竞争项目78项、后补助项目11项。二是指导华能海上风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实施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专项部省联动项目,7月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论证正式开题。三是组织三峡、国华等3个单位牵头围绕大型光伏中压直流发电、海上光伏系统仿真与测试、大型海上风电场智能运维、海上可再生综合能源平台等方向开展5个项目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专项”部省联动等项目;组织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工业物联网的多模态大数据建模分析技术”项目申报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专项;组织江苏拜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基于纳米材料的阿尔茨海默病(AD)血浆生物标志物高通量超敏检测新技术”项目申报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江苏中科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子导体型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技术研发”项目获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立项支持。

3.关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我市新获批认定省工程研究中心16家,研究生工作站23家,院士工作站1家,其中南大环保研究院获批认定省卓越研究生工作站,全省仅3家获批;滨海苏盐阀门与于俊崇院士共建院士工作站,为苏北唯一。因省科技厅编制体制及职能调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停认定工作。此外,我局制定了《盐城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已征求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科技局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拟于近期下发。二是按照市委考核办要求,开展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题调研工作,分析省考指标进展情况,找出存在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举措。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规上企业研发规范化建设服务工作,截至9月底,已经完成2611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一企一档”完善工作。四是积极指导企业进行研发数据填报归集工作。1-8月份,全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月报数据为126.61亿元,同比增长2.36%。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2024修订)》,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激励创新20条科技政策兑现工作,已完成创新激励政策两批共3051个项目政策兑现,奖励资金达1.41亿元,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批奖励兑现工作。六是积极争取省科技厅关心支持,加大工作汇报力度,推动与省科技厅对接联系不断加强。

4.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高企培育“基础库-培育库-高企库-提升库”,形成梯次培育体系,现有基础库在库企业4947家、培育库在库企业1703家、高企库在库企业2338家、提升库在库企业181家。二是全面梳理3017家规上非高企指标情况,对1188家有高企申报潜质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对标补差方案,今年有508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中高企占比为31.7%,较去年提升2.6%。三是深入推进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富乐华、画你爱萌等2家企业获评中国独角兽企业,耀宁新能源等7家企业获评省潜在独角兽企业,中贵重工等55家企业获评省瞪羚企业,获评数均位列苏北第一;启动新一轮盐城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培育工作。

5.关于“科技政策资金未能有效发挥引导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产业创新重点领域,强化研发引领导向,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前期形式审查、联合评审,重点研发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基础研究,软科学等五类初步筛选出467项项目,下一步将进行技术专家评审。二是修订完善科技创新发展激励政策,进一步突出对重大科技项目、重要创新平台的政策支持。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激励创新20条科技政策兑现工作,前两批政策兑现奖励资金1.41亿元。奖励兑现标准由市财政统筹,资金已下达各板块。三是开展政策奖励情况“回头看”工作,对2022年科技创新“20条”政策奖励兑现工作进行复盘,2023年共组织四批政策奖励兑现工作,对照政策标准,我局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应报尽报、应享尽享,当年共奖励3436家单位,共兑现奖励资金1.67亿元,市本级承担8751.52万元。

6.关于“科技招商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科技招商工作方案》,推动成立局科技招商领导小组,组建科技招商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科技招商相关工作落实落地。依托各地科技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成立招商小分队,构建市、县、园区联动推进机制。举办2024年科技招商出征仪式暨首期专题培训,提升招商队伍业务水平。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盐城市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招商路径、奖励支持,依托主导产业、依靠龙头企业、依赖大院大所,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以产业需求牵引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招商与产业招商同向发力、统筹推进。三是制定《科技型产业项目评价认定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产业项目认定,切实提高科技项目质效。2024年已招引科技型项目和中小企业74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86个。

7.关于“科创平台既少且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新建机遇,推荐东台富乐华、亭湖长虹申报建设江苏省功率器件先进封装材料及封装工艺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汽车智能装备重点实验室,目前已完成材料网上申报和提交。同时指导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金风科技整合资源和完善条件,为明年年初第二批新能源等领域的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做好充分准备。支持金风科技依托国内风电行业唯一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国家能源海上风电重点实验室,促进金风科技深化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为明年申报争创全国海上风电能源安全重点实验室做好充足准备。进一步推动中韩(盐城)产业园与韩国科技合作,积极建设中韩(盐城)科技创新中心,经开区已与运营单位达成协议,完成布局选点,待会办会通过后签约。二是支持盐城超算中心加快国家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近两年运营收入已超1亿元。会同省产研院、盐南高新区对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初稿,拟向市领导汇报。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协同省产研院,先后完成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双瑞风电、德力佳传动企业联创中心建设。三是开展2023年度全市孵化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好国家、省绩效评价工作,盐城大丰科技创业园获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优秀(A类)。四是深入调研全市科创飞地建设情况,形成《关于盐城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精准制定《关于推进离岸科创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升北京、上海科创中心运营质效,做优做强深圳、南京科创中心,多方联动筹建成都、武汉、合肥、杭州等地科创中心。目前全市已建成离岸孵化载体16个,入驻科技企业和人才团队250多个。

8.关于“科技人才引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引才。2024年省级以上项目申报129项,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申报80项,市政策引导计划(引智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申报50项。二是造浓引才氛围。今年以来举办高层次人才恳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产学研合作对接会境外代表江苏盐城行等科技人才交流活动10余场,构建沟通交流渠道,寻求我市科技型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合作契机。三是优化引才生态。在盐都区增设联办专窗,提升县(市、区)业务能力,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为珩创纳米等企业引进的外籍专家提供便利服务。截至目前,我市持有效A类外国高端人才证件人数为171人,较去年年底159人,增长7.5%。其中,射阳县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5人,响水县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

9.关于“科技金融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用足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省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等政策,放大“苏科贷”“小微贷”等政策性贷款作用,今年以来已发放“苏科贷”3.04亿元。加快“高企贷”“投贷联动”等信贷产品落地,联合市人民银行全面细化“企业积分贷”评价指标体系,为科技企业开展精准画像,促进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对接。二是启动2024年全市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接活动,新增科技领域专项贷款授信270亿元。常态化举办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高新技术企业专场路演活动50多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设立省战略性母基金盐城专项资金,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推介3个项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盐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及下设子基金组建,会同盐南高新区、黄海金控集团加快设立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母基金。联合黄海金控集团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专场路演活动,引导金融、财政、产业投资等各类资源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江苏昊雄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黄海金控集团投资1500万元。

10.关于“科技服务不“科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启动科技系统规划设计,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送服务”活动,编制最新《科技创新送服务宣传手册》,联合大众报社制作《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全市科创飞地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图解,采取线上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三是建立“盐城科技之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和科技政策等,让企业全方位掌握科技工作最新动态。四是组织开展主题为“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科技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集中举办4大类65场科技创新与科普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进园区、企业,发放宣传手册,让企业熟悉了解我市创新激励20条政策,政策应享尽享。

1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待局机构改革完成后,立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3月21日,召开局2024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2024年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部署安排年度重点工作,各层级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8月2日,召开局上半年廉情分析会,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出下半年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奖励申报评审等重要工作事项实施全流程监管,做到常提醒、早预防、严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利用党课教育时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财政供养人员不得违规在企业任职兼职。持续跟进督促未整改到位人员尽快整改,目前两人均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四是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已出台市科技局考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同志请休假明确走OA审批手续,严肃会场纪律等,并定期进行通报。

12.关于“购买服务存在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局内部采购管理规定,规范制定相关采购工作方案,提请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实施,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所有采购流程均符合要求,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二是督促实施单位完成《盐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通过专家论证,于2024年1月印发,后续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做好结尾工作。三是对技术市场盐城分中心上半年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于7月9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机构整体承担技术市场运营工作。目前已向市财政局采购处申报了采购计划,并在7月23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上进行了填报、公开。对接专业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此次招标项目,加紧启动招标工作。

1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盐城市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支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进一步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招引。二是2024年在全市开展产学研用“十百千万”行动,截至9月底,我市已与浙江大学、河海大学、中科院上海应物所等200余家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新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988项。9月底对今年已签约项目展开“回头看”工作,经统计了解,其中736项(74.5%)合作项目均已有序开展,双方正常履行中。三是已建立局领导挂钩服务机制,坚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服务,汇集局各处室各项服务事项,到基层和企业集中开展对接服务,深入解决矛盾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14.关于“服务企业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送服务”活动,编制最新《科技创新送服务宣传手册》,主要采取线上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与挂钩县(市、区)和企业加强互动交流。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激励创新20条科技政策兑现工作,已完成创新激励政策两批共3051个项目政策兑现,奖励资金达1.4亿元,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批奖励兑现工作。三是已建立局领导挂钩服务机制,坚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服务,汇集局各处室各项服务事项,到基层和企业集中开展对接服务,深入解决矛盾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15.关于“安全保密工作落实落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局《保密工作制度》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定期举办网络安全知识讲座,9月邀请了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专家库成员、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院网络安全事业部部长顾翔飞专家,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为主题,从组织制度的漏洞和不规范、网络安全常见威胁和网络安全风险预防等方面讲授网络安全知识。二是建立局领导挂钩安全检查制度,不断加大对科研机构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力度,持续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16.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预警工作,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风险清单、问题清单,并制定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措施。计算机所制定并严格执行《科技查新业务管理规范》,在局网站发布公告,对外公布服务工作事项及内容。二是对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回头看”工作,对“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已经停止运营的平台,在局网站发布公告,严防不法分子、中介组织以市科技局及直属单位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三是出台《网络安全和网站管理规定》,指定信息报送员,所报信息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把关后方可发送,规范用词用语,信息质量显著提升。四是2024年3月,任命计算机所负责同志为新任法人代表,完成印鉴章及法人证书更换等事宜。五是自巡察结束以来,局系统各单位均未再发生大额使用现金现象。六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典型案例和现场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局上半年廉情分析会,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7.关于“项目验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业务处室开展立项项目管理业务集中培训,学习《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项目经费管理的最新规定。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各业务处室的培训,明确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三是定期审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项目监督评估体系。四是优化产学研项目奖补政策,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从普惠制改为择优支持,确保政策激励精准有效。五是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已组织4863家企业参评,参评数全省第五、苏北苏中第一。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准备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工作。六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关于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项目,已按照省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整改,并书面向省科技厅上报整改报告。关于大丰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间接费用占比已符合省要求。关于射阳康余水产技术有限公司、射阳县盐城中农国业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个项目,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要求:“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经核查,射阳康余水产省拨经费占总预算50%、射阳中农国业省拨经费占总预算38%,省拨资金均不超过总投入的50%,符合经费配比要求,已于2023年10月向省科技厅作出情况说明。

18.关于“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业务处室开展立项项目管理业务集中培训,学习《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项目经费管理的最新规定。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和验收流程,项目验收管理由省科技厅指定财务专家。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各业务处室的培训,明确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三是定期审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督查,加强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项目监督评估体系。四是开展2023年度全市孵化器绩效评价,根据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四大方面,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梳理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问题并逐一反馈,推动相关孵化器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提升。强化孵化器日常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省认定条件的及时提请上级部门予以撤销,现已申请撤销步凤科技创业园、滨海沿海工业园新材料科技创业园省级孵化器资格。五是对“东台市江苏盐城源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省拨经费与自筹资金合并核算”“东台市国贸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省拨经费转至个人账户”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已在2023年5月完成整改并达到规范要求。

19.关于“管理制度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已出台相关财务制度,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财务规章制度,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同时,对财务人员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二是关于财务人员内控,已根据各单位账务繁简程度,对3位财务人员重新分配岗位,基本做到岗位上相互交叉,业务上相互督促。三是2022年4月直属单位自动化所账务全部移交局机关,之前账务已由其代账会计调平并附调整说明,目前局财务在对其调账内容进一步核实。

20.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按实际用途列支费用并计入相应科目且账务要日清月结,保证数据的时效性。二是根据巡察意见,已要求市自动化所提供相关账务调整说明,目前局财务在对其调账内容进一步核实。三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根据巡察要求,在2024年4月1#凭证补录固定资产。目前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均建立资产台账,专人负责,新购资产及时入账并登记,报废资产及时处置并销账。四是市科技情报所账务现在已做到按月记账、日清月结。

2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加强审核,根据事前审批、出差申请单、接待来函、菜单、清单等,签报入账。二是局机关重复购置蛋糕费用已于2023年扣除。三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按要求对购置保洁用品无发票、用车无申请单、出差未付会议通知及论文集未议标合同未盖章等,作出整改说明。四是市自动化所已对支付CA软件数字证书费时间节点问题作情况说明。五是对2021年7月10#多报补助80元,已在2024年5月工资中扣除;经核实,其他参会差旅费补助并未超发,提及的会议均未提供餐饮服务,且住宿与会议地点不在同一处,产生一定的交通费用。

2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向市总工会请示同意后,拟于10月底召开盐城市科技工会联合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待工会改选结果报市总工会批复回函后,即可开设局工会联合会专用账户。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工会费仅用于列支在职工会人员相关费用。三是2020年6月市科技系统成立工会联合会,局机关、生产力中心和情报所均于次月开始扣除工会费。因计算机所和自动化所是差额单位,之前一直未发放福利,现根据实际情况,两所于2024年5月开始补扣2023年1月至今的职工工会费。

23.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待局机构改革完成后,立即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召开局廉情分析会,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增强自律意识,筑牢廉洁底线。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日常工作、重要节日、重大事项,对新提拔干部等重点对象任前提醒谈话19人次。三是已制定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正在筹备召开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统筹领导,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沟通协调,推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促进各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四是制定出台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程序流程和记录要求,并做好主持人签字,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五是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党支部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明确支委会与班子会职责,分清支委会议和班子会议议事内容。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2024年5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挖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原因,勇于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局党组所有成员均表示,对于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将诚恳接受,即知即改、认真整改。三是制定出台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政治表现及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2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等各项会议议程的第一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签订2024年度责任书。三是制定出台局《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及网络舆情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

26.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根据需要列席局党组会。二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各支部学习《市党支部书记实务一本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按月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对机关、生产力促进中心、计算机所党支部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标准、台账资料整理归档等。

27.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活动。二是制定出台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政治表现及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三是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自动化研究所党支部提出整改要求,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动真格有辣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相互教育、共同提高”的效果。

28.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机关党建活动室设计方案,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待局办公室改造后立即施工建设。二是待局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三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各支部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四是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党建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让其充分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29.关于“选人用人缺乏科学谋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局机关、直属单位正、副科实职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应当轮岗交流”。二是2024年2月,组织局机关5名中层正职干部、1名中层副职干部(主持工作)轮岗交流,其中2名55岁以上的正科职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中层正职干部轮岗比例达75%,下一步按规定继续加强干部轮岗工作。三是2024年6月,局机关提拔使用4名干部,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2人;职级晋升5名干部,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1人,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中提拔晋升人员占比达40%。四是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心主任调整到非领导岗位,副主任提拔为主任。正积极向市委编办沟通协调,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加强市计算机研究所、市自动化研究所管理,两个单位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代管。

3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干部人事工作专用记录本,每次会议记录后局党组书记审阅签字。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发布干部任职前公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公示时间从党组会后第二天起算,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续干部任职公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达到5个工作日。三是局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并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2024年10月,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31.关于“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2024年6月选拔任用14名干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全部纪实台账资料,妥善保存。二是对2022年1月以来的年度考核、工资表、提拔和晋升的任免表等材料进行了集中整理归档,同步对干部档案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压紧整改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4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定期研究整改推进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出台局《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活动,并强化对政治表现及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典型案例和现场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局上半年廉情分析会,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3.关于“少数措施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初步方案,科学整合下属单位,明确了市计算机所、市自动化所由市科技情报所代管,每月组织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规定处理。二是通过局网站宣传、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渠道常态化开展专家征集工作,目前专家库已有入库专家565名。联合计算机所进一步优化专家库系统分类与分级方式,以适应评审需求。三是起草《规范盐城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使用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盐城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使用管理工作。完善专家信息更新机制,定期清理专家库,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科技自立自强学研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次。二是组织中心组成员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研讨交流、重点发言等5次。三是明确学习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认真提前准备党课、讨论交流等材料,严禁照搬照抄网络下载或一稿多用。四是将财政科技支出占比、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每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高企营收与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等薄弱指标纳入局重点工作清单,持续关注指标运行情况,加大工作汇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重点指标绝对值和位次实现“双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市高企总数达2338家,位列全省第六,在苏北率先突破2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4.7%,位列全省第三;2024年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到3亿元,较去年翻一番;1-8月份,全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月报数据为126.61亿元,同比增长2.36%。

2.关于“生产力促进中心退还购置土地,但23万元转让金一直未能收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多次前往负责归还土地款的盐城富康集团公司协调处置,与盐城富康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商讨归还土地款的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督促富康集团公司与接手该土地的盐城江汇工贸有限公司于6月制订了分期还款计划,首期土地款3万元将于今年10月底归还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帐户,后续款项将分期归还,力争两年内归还此款项。二是目前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已对3年以上往来账务进行梳理,局机关已回收3万元并入账,其余往来正在按流程处理中;市科技情报所根据债权债务发生原由已将部分应收应付款作对冲处理,其余往来正在按流程核查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自动化所往来债权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三)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情况

1.关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清点、未建立管理台账问题立行立改事项的整改情况。

收到市委巡察组通知后,迅速组织局财务部门牵头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与账务核实,形成资产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制定出台《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明确相应职责,做到账物分离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逐条逐项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市委巡察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持续推进、深化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纪律建设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整改与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队伍,为勇当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贡献科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242431;邮政信箱盐城市城投商务楼608办公室;电子邮箱yckjj0307@163.com。


中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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